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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人工受理。接线员接听电话时要认真、准确地记录来电人姓名、单位或住址、联系电话、来电时间和内容,并及时进行分类登记。 2.自动受理。八小时工作日外,语音智能系统可以自动接收传真,自动接受转换文字,自动录音等方式受理来电。 3.短信受理。构建短信息平台,通过手机和小灵通发送短信的方式反映问题,移动、联通和小灵通用户,发送号码均为12345。 4.网上受理。通过互联网进入市长热线网站,网址:www.zmd12345.com,按网上提供的表格翔实填写所需反映的事项和内容。 (二)办理 1.市长热线中心办理 根据受话内容和性质,办理形式分为: ①即复。对一般事项的咨询与查询,由工作人员直接答复或通过三方通话转相关部门给予答复; ②转办。对需转交部门办理的一般性问题,依据不同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、筛选,呈报市政府或直接转有关责任部门(单位)办理; ③呈办。对一些涉及面宽、影响面大的问题,呈报市政府主管市长批示后,转有关责任部门(单位)办理; ④特办。对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,及时呈报市委书记、市长批示后,转有关责任部门(单位)办理; ⑤查办。对带有普遍性、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核实的投诉,应进行调查,并督促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。 ⑥涉及违法、违纪案件,及时报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。 2.承办部门办理 ①网上接办。各县区政府、市政府职能部门、及社会公益部门等市长热线网络单位,要明确专人负责,定时提取市长热线网站公布的属本部门的转办事项,并按办理期限和要求办结。 ②反馈。承办部门要树立市长热线无小事的责任意识,对交办的事项,要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,对一时难以办结的,要说明理由。对一般事项的办理结果,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;对特殊事项的办理结果,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;对重大复杂事项的办理结果,可在15个工作日内将阶段性的办理情况反馈给热线,一般在30日内办结。 (三)监督管理 1. 市长热线根据实际发生事项,定期整理出《热线受理情况》,对带有普遍性、倾向性的问题以《工作简报》的形式上报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领导,以便督办; 2.各县、区政府、市政府职能部门、便民电话等网络单位,对市长热线交办、呈办的事项,要及时办理,及时反馈,办理效果要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。对工作不负责任,玩忽职守、处理不当、顶着不办、拖延不办、互相扯皮,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(单位)或个人,实行责任追究、新闻媒体公布。 3.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,要查明情况尽快处出处理,情节严重的,提交纪检、监察机关或移送司法部门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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